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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新疆日报

招标公告(二次)

日期: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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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A06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二(施工)标段(二次)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新发改批复[2022]1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和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和田地区;2.项目规模:升级改造4处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3.招标内容与范围:标段(包)编号:E6532003923002388002001;标段(包)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提档升级建设工程(二期)和田项目区第二(施工)标段(二次);工期要求:150天(日历日);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升级改造尼雅、乌鲁瓦提国家基本水文测站:改建测验河段基础设施、水位观测设施、流量测验设施、降水蒸发观测设施、业务用房及附属设施等。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疆外企业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水利行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水利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担任项目经理的经历,至少承担过一项与本工程性质规模相当的施工管理业绩;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本项目企业、人员及业绩信息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查询结果为唯一依据,不再接受任何潜在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信息作为评标依据(国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各市场主体须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缴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获取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27日;2.获取方式: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4月28日10:30;2.递交方式: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递交加密投标文件。六、开标时间及地点:1.开标时间:2023年4月28日10:30;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七、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八、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九、联系方式:招标人:和田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地址:和田市乌鲁木齐北路17号;联系人:玉素甫江·阿力木;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宸宇恒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和田市人民街18号玉都国际广场金座10楼01室;联系人:张琳磊;电话:0903-2938666;电子邮箱:48937267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