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城县2023年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代建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喀地水审字[2022]51号文、52号文、53号文、喀发改农经[2022]517号文、叶发改[2023]24号文、55号文、56号文、58号文、68号文、69号文、70号文、71号文、8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资金、衔接资金、援疆资金及其他,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100.0%,项目法人代表为董选军,招标人为叶城县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叶城县境内;2.项目规模:具体项目规模详见招标文件;3.招标内容与范围:招标人对以上工程提供代建服务,即从施工图设计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项目代建人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对工程质量、进度、资金、安全、管理负责。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满足代建项目规模等级要求的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只须具备以上资质中的一项或多项资质);具有与代建管理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且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国家一级(水利水电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国家注册结构工程师、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国家注册咨询工程师中的任意一项执业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招标公告”中的投标其他条件为准。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7日至3月26日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89.231.22/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7日10:30;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七、监督部门:叶城县水利局。八、联系方式:招标人:叶城县水管总站;联系人:朱立庆;电话:15569192612;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上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龙倩;电话:1556919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