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3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第三标段基础设施日常与专项部分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新塔办规计[2023]1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名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2023年度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工程——第三标段基础设施日常与专项部分工程:(1)建设地址:喀什地区莎车县、泽普县、麦盖提县、叶城县境内;(2)建筑规模:项目总共6项,基础设施维修工程4项,分别为提孜那甫河下游管理站基础设施维修、中游渠首管理站基础设施维修、局机关基础设施维修、局机关职工食堂改造;专项工程项目建设2项,分别为东岸大渠第一管理站站部、九公里分水闸配水点两个地块基层管理站标准化建设;(3)工程投资额:1600.74万元;(4)计划工期:210天(日历日);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0月30日(完工日期);(5)本工程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施工图所包含的工程全部内容,即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建设内容。3.投标人资格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附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证明等)(新成立公司不作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疆外企业已进行疆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未完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评标办法:工程量清单—综合评估法;5.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23年3月15日至4月7日(每日10:00—14:00,16:00—19:00)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4月7日10:30,请在巴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加密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巴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塔河网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喀什管理局;联系人:程仁娟;电话:13899191496;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博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赵柯睿;电话:1370995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