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以下单位和个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务必到哈密市交通运输局办理账务核对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乌鲁木齐鹏程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哈密市宝丰市场宏达建材装饰材料行、新疆大道新型材料有限公司、潞安新疆煤化工昌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烟台未来塔钟有限公司、新疆煤炭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路通达路桥监理有限公司、哈密市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石河子市政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张建文。联系人:夏国强;电话:0902-2233513、18999686935。
哈密市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