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化措施确保整改任务保质保量完成
日期:03-07
本报乌鲁木齐2月27日讯 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李行报道: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坚持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民生工程,为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取得实效,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对每条整改任务都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有序落实各项细化措施,确保整改任务按期保质保量完成。
按照自治区整改方案,本轮督察伊犁州共承担17项整改任务,伊犁州将其一一细化,制定了87条整改措施,2023年3月底前完成3项整改任务,2023年完成6项整改任务,2024年完成3项整改任务,2025年完成5项整改任务。
今年3月底前要完成的3项整改销号任务,目前均已达到立行立改要求,整改主体任务已完成,正在整理销号台账,将在2月28日前向自治区整改办提交销号验收申请。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伊犁州共有151件信访案件。截至1月底,已办结139件,其他12件涉及生态修复类、项目建设类和民生类工程,均制定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由伊犁州分管领导和相关县(市)主要领导包案化解,按照整改措施时序进度稳步推进。
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集中通报的新疆3起典型案例中,涉及伊宁县、奎屯市等地区盲目上马项目,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不力等问题。目前,伊宁县相关工业园区建设清洁煤制气中心项目已完成可研编制、规划选址、设备选型,环评已获得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批复,项目主体已完成待验收。同时,伊犁州开展系列自查自纠,对州直辖区内成品油生产企业进行排查,并向自治区工信厅上报成品油企业摸排和淘汰重组融合方案;在工业领域重点行业开展淘汰落后产能“回头看”,继续对州内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平板玻璃和铅锌冶炼等工业行业进一步摸排,制定整改台账清单,确保整改任务全面彻底、保质保量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