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限制消费者自带酒水?律师提醒:属“霸王条款”
“包间禁止自带酒水合理吗?作为消费者,遇到这样的事情真是恼火,但又不了解具体的法律依据,或者该找谁解决。”近日,银川市民李先生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1,反映自己就餐时遇到的烦心事。
前几天,李先生带了一瓶酒,约了几位朋友到兴庆区一家餐厅聚餐,刚进包间落座,店员就提醒:“我们店的包间禁止自带酒水,要饮酒必须在店里购买。”“我进店前并没有看到餐厅里有显著提示,直到点餐时才被口头告知,考虑到朋友在场,我没有与店员继续争执,但事后越想越觉得不合理。”李先生认为,餐厅把“禁止自带酒水”作为消费前提,实际上是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店内酒水。这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宁夏国禾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军表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崔建军表示,如果遇到“禁止自带酒水”“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消费者一定要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凭证,可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可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