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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宁夏日报

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在宁夏落地见效

日期: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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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根本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两部法规相继出台,标志着我国民族工作领域首部综合性、基础性专门法律正式落地,也意味着宁夏成为全国首个废旧立新、配套上位法出台民族团结进步领域地方性法规的省区,在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中迈出了关键一步。推动一法一条例在宁夏落地见效,既是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要求,也是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以法治护航民族团结的必由之路。

领会法治意义:从“政策引领”到“法治保障”的里程碑式跨越

《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颁布,填补了我国民族工作领域综合性、基础性专门法律的长期空白。它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主线写入总则,明确“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民族团结之本”,确立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的基本原则与制度框架,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系统集成为七章六十五条的完备规范,使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从主要依靠政策推动,稳步走向政策与法治协同发力。

对宁夏而言,配套出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不是简单的“上下对接”,而是一次结合地方实际的系统性制度升级。条例共六章五十六条,既承接上位法精神、把宁夏“四大工程”实践经验转化为制度规定,又把红色资源利用、移风易俗、抵制高额彩礼、互嵌式社区建设、闽宁协作等本土实践固化为法规规范,明确每年9月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月,为努力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夯实法治根基。从“工作条例”到“促进条例”的废旧立新,折射出宁夏民族工作从侧重干什么向依法做什么、按什么标准做的深层次转变。

更要看到,法治的意义不止于“立规矩”。它以国家意志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具象化为全社会的权利与义务:公职人员示范带头、群团组织协同、村规民约嵌入、企业社会责任明确、网络运营者管理责任压实,推动全社会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责任主体。这正是“良法促善治”的核心要义:以制度预期凝聚人心,以统一标尺维护公平,以刚性约束筑牢底线。

健全实施机制:构建党委统领、权责清晰、执行有力的法治闭环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对照一法一条例,宁夏各级主体需依法行使职权,推动文本上的法律转化为实践中的法治。

党委统一领导是根本。自治区各级党委把学习贯彻一法一条例纳入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政治督查、政治考察、政治巡视巡察,融入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建立主线落实审核评估机制,推动各项工作始终紧紧围绕、毫不偏离铸牢主线;以《关于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意见》及《关于加快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依法管理、统一战线工作部门牵头协调、民族工作部门履职尽责、各部门通力合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民族工作格局。

人大监督与政府实施是关键。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开展民族法律法规执法监督与专项督导;政府及各部门坚持依法施策,在编制发展规划、制定惠民政策、配置公共服务时,开展法条合规评估,加快推进增进共同性、促进互嵌融合、助力共同富裕的举措,及时纠偏各类隐性壁垒与偏离主线的问题。通过统筹居住布局、破除公共服务地域壁垒、植入中华文化符号等务实举措,将一法一条例明确的法定职责而非自选任务落地落细。

基层一线是落脚点。乡镇(街道)要推动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求写进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村(社区)依托“石榴籽调解室”“石榴籽警务室”化解涉民族因素矛盾纠纷,创新“塞上枫桥”实践;全区1.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用乡音土话讲法条、解疙瘩,让群众在家门口问清明白事。同时,压实机关、学校、企业、宗教活动场所法定责任,机关强化示范带头,学校抓实“五史”教育,企业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自身文化建设,宗教界厚植信众爱国主义情怀。

监督与责任闭环是保障。《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专章设定法律责任,明确对破坏民族团结、制造民族分裂、宗教极端活动等行为,依法依规给予相应行政处罚、严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夏要把法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督查,对履职不力、损害民族团结的行为依规问责,让“软任务”变“硬约束”。

深化普法供给:构建分众精准、载体鲜活、全域浸润的法治认同体系

分层分类,精准滴灌。紧盯“关键少数”,依托区市县机关大课堂构建“线上直播+线下同步”双轨普法模式,实现党员干部全覆盖,依托专题宣讲团开展集中宣讲,推动机关、高校、国企、人民团体普法无死角;深耕“未来一代”,全面推行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制度,组织学生参与“宪法卫士”行动,联动法院开放日、检察院“行走的法治课”、网信部门“网络安全进校园”等载体,将民族团结教育与法治教育有机融合;聚焦“田间地头”,组建青年普法志愿服务队下沉一线,围绕特色产业定制法治合规指引,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基地开辟劳务权益维权绿色通道,推动法治服务直达基层一线。

用活载体,贴近人心。在执法领域,推广贺兰县“丰龙来了”“你点我查”工作机制,推行群众点单、监管践单模式,将刚性执法场景转化为沉浸式普法课堂。在司法领域,总结推广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石榴籽”品牌经验,依托人民调解室开展“云端调解”,借助乡镇法官工作室推行“上门开庭”,把司法服务搬到群众家门口,让“沾泥土、带露珠”的法治宣传与法律服务真正深入民心。

守牢网络阵地,明晰法治红线。严格对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31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第20条相关规定,严禁制作传播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类有害信息,压实网络运营者信息审核、停传处置、留存上报法定责任。以“净网”“清朗”专项行动与涉民族因素有害信息7x24小时巡查处置为抓手,严格落实平台“发现—停传—消除—留痕—上报”全链条管控要求,以刚性执法把网络空间建成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清朗阵地。

融入日常,久久为功。把一法一条例宣讲嵌入民族团结进步月、支部“三会一课”与主题党日、新时代文明实践讲堂等常态化场景,让法条从文件走进群众日常生活。依托社区邻里互动、车间班组协作等互嵌场景,深化各族群众交往交流交融,引导群众将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生活自觉,转化为尊崇法治、践行法治的法治自觉,实现普法工作从知识普及到价值内化的深层次跃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