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陈思)9月22日,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与宁夏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监督局联合发布通告,国庆假期部分时段,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对危险化学品运输和大件运输等车辆禁止通行。
根据通告,2026年9月30日0时至10月1日24时、10月6日0时至10月7日24时,宁夏境内高速公路将采取临时管制措施,禁止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剧毒、放射性危险物品车辆和大件运输车辆通行。
通告明确,已经批准的应停止运输或按规定调整运输时间、路线。确需向加油站、机场运送燃油等涉及国计民生的车辆,须提前向辖区交管部门报备后按要求通行。
此次管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