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马雨馨)初秋时节,不少游客选择走进山野露营赏秋。9月11日,记者从宁夏贺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获悉,近期,在新小线、滚苏岩画公路、苏正路(镇苏路)等公路沿线,游客违规用火、路边露营现象频发,对保护区森林草原防火和生态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车辆看似停靠在公路边,但路旁就是保护区,安全风险不容小觑。”保护区管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贺兰山保护区全年为森林草原防火期,上述路段周边植被茂密,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大量堆积,部分游客停靠车辆后,就地使用卡式炉、便携式燃气灶烧水煮饭、烧烤聚餐,卡式炉使用时明火外露,一旦操作不当或遇大风天气,极易引燃周边植被,火势若直接蔓延至保护区内,扑救难度大。此外,部分户外爱好者擅自在路边沟道旁、林缘地带搭建帐篷过夜,不仅破坏原生地表植被,还会遗留大量生活垃圾,污染生态环境,干扰野生动物栖息。
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的《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防火期内禁止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第五十四条明确规定,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3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贺兰山是西北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生态成果来之不易,保护区管理局呼吁广大进山游客合理规划进山时段,避开夜间及高火险时段进山,优先选择白天出行;途经检查站主动停车接受检查、登记信息,主动寄存火种,带走全部垃圾;进入林区草原严禁携带火种,禁止吸烟、野炊、烧火取暖、燃放烟花爆竹、施放孔明灯等行为;如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请第一时间拨打12119或119报警,准确报告火情位置、火势情况,共同守护贺兰山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