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好的两台全新且没有投运过的自动扶梯,凭啥被申请报废注销?”近日,银川市立达国际建材城多名商户拨打宁夏日报新闻热线18909599991反映一桩“怪事”。
商户反映,建材城内两台公用配套自动扶梯,是当初购铺面时的配套公共资产,理应归全体商户共同所有,但开发商没有征得商户同意,就私自提交申请报废。“扶梯报废注销申请是由立达房地产公司提交的。”立达国际建材城物业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扶梯运行需要商户承担电费、维保等费用,多年来没有商户缴费,也没有启用需求,商户日常通行多依靠车行坡道,扶梯长期闲置。
经了解,这两台自动扶梯是立达房地产公司于2019年9月随项目一并交付,受市场人流量不足影响,扶梯交付后一直覆膜封存。“两台扶梯没有老化锈蚀,并不具备报废拆除的条件,我们曾联名提出反对报废拆除,但开发商仍联合物业先后三次施工拆除扶梯,甚至深夜偷拆,造成设备构件损毁。”一位商户说,“整个拆除过程没有公示,也没有征求我们的意见。”
接到诉求后,社区及相关执法部门介入调解,企业同意复原设备。因原有扶梯已经完成报废注销,房地产公司与电梯生产厂家签约,准备以房抵款方式定制两台同款全新扶梯。“新梯安装后仍会围挡封存、暂不启用。只有片区全体商户达成共识、同意承担运营费用后,扶梯才会通电投用。”物业工作人员说。
针对商户质疑的违规审批问题,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特种设备科工作人员回应说:“特种设备报废注销业务,需审核产权单位合规材料,我们不介入企业与商户的民事纠纷。”该工作人员解释,立达房地产公司是扶梯产权登记单位,具备合法申报资格,且申报资料齐全、流程合规,审批部门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理注销业务。
对于商户要求恢复自动扶梯的诉求,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特种设备登记、注销、新装等业务,只有产权单位有权申请办理,普通商户、租户没有设备处置申请资格。商户对资产拆除、归属的异议属于民事纠纷,应当通过协商或司法途径解决,不能认定为行政审批违规。
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孙龙告诉记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规定,特种设备单纯闲置封存,并未达到隐患严重、无修复价值的法定报废条件,应办理停用备案,不应直接报废注销。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案涉扶梯属于项目公用配套服务设施,特种设备使用登记不等同于物权归属。如扶梯成本已计入公摊面积,则归全体购铺商户共有,开发商无权单方拆除处置,擅自拆除构成物权侵权。
孙龙建议,商户可调取测绘、规划资料核实公摊情况,固定证据;既可向监管部门核查申报材料真伪,也可通过民事诉讼确认共有权属,主张侵权责任,共有设施运维费用依法由全体共有人共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