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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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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宁夏日报

意定监护,落地还需过几道坎?

日期: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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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街道世悦社区工作人员看望85岁独居老人孙秀琴,并宣传意定监护制度。

“老了,谁来管我?”这是不少老年人隐藏在心底的焦虑。他们当中,有的子女远在他乡,有的无儿无女、无伴相守,有的与子女关系疏离,还有的子女自身负担沉重、无力照料。迈入高龄,衰老带来的不只是身体上的病痛,还有突发急症时,谁能签字“作主”?一辈子攒下的积蓄,该托付给谁?一旦失能卧床,又有谁能来照料?

正是这些现实顾虑,让意定监护制度慢慢走进大众视野,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老年群体是否了解意定监护?这项制度如何从纸面走向现实,真正惠及老年人?记者就此展开走访调查。

制度虽好知者寥寥

何为意定监护?它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意识清醒时,以书面形式预先确定自己失能后的监护人,待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人选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制度,其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

88岁的银川市居民顾雪,丈夫和两个儿子相继病逝,仅剩的小儿子身患疾病,没有独立生活与决策能力。“万一我病倒了,谁送我看病、照顾我?我的儿子又该托付给谁?一想到这些就发愁,只能硬撑着,不敢倒下。”顾雪坦言,在此之前她从未听说过“意定监护”这个名词。

72岁的银川市居民刘莉晴,子女离世已有30年,爱人也早已过世,晚年监护一直是她心头的大事。她曾在媒体上看到过意定监护相关报道,但对具体内容并不清楚。

80岁的吴忠市独居老人马彦花说,过去一直担心日后意识不清,银行卡无法支取、就医无人签字。直到社区网格员进行宣传时她才知道,可以自主选定监护人。

记者走访发现,中青年群体虽然不是这项制度的主要适用人群,但信息获取渠道多、观念更新快,不少人已经主动向律师、公证员等专业人士咨询过意定监护相关事宜。反观需求最迫切的老年群体,大多数受访者没有听说过该项制度;少数有所耳闻的老年人也对办理流程、责任规定等细节一知半解。

为提升老年人的知晓度,宁夏各地持续推进意定监护普法宣传,把法律宣讲送到社区老年人身边。

9月5日,同心县豫海镇幸福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一场名为“余生我信任谁”的普法宣讲活动如期开展。“大家想一想,生病做手术,谁给您签字?遇到急事,谁帮您管银行卡、缴水电费?”社区网格员买小明一句话,立即吸引了在场老年人的注意力。随后,他细致讲解意定监护规则,并解读其中的规定,“不是指定了就‘卖’给人家了,您可以设立条件,必须保障您的生活尊严,也可以撤回。”

“我们社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有500多位,其中空巢、独居和高龄老人不在少数。普及意定监护制度,是帮助老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规划晚年生活,用法律的温度给人生托底。”幸福社区党支部书记马小娟表示。

纸上协议难落地

近日,银川市国立公证处办证大厅迎来两位年轻人,专门咨询意定监护协议公证相关事宜。

35岁的张某和陈某都在银川市工作,二人同为未婚独居的独生子女,父母均年过七旬。促使她们来到公证处的,缘于张某的亲身经历:不久前她的父亲突发疾病,从手术签字、日夜陪护,再到各类报销手续办理,所有事项都只能由她一人承担,“那段日子每天连轴转,我忽然开始思考,如果未来自己卧床、无法表达意愿,谁能替我做决定?”

公证人员金鸿雁接待二人后,先帮她们理清核心概念:法定监护基于血缘,而意定监护基于信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成年人在神志清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可以自主选定自己最信任的人担任监护人,对自己未来可能失能后的人身照管、医疗决策、财产管理等事项作出预先安排,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监护。

“意定监护,就是在头脑清晰时,为未来的自己立下一份具备法律效力的嘱托。但要注意,这份协议从签署到实际启用,可能相隔二三十年,人的生活状况、医疗环境、社会关系都会发生改变。”金鸿雁介绍。

意定监护遵循“最大程度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和“最有利于被监护人”两大原则。协议内容可涵盖日常生活照料、财产管理使用、代理民事活动、医疗方案选择、遗产规划、殡葬与遗体处置等事项。协议条款、法定要件、双方权利义务,都需要专业法律人士指导拟定。同时,意定监护一般会设置监护监督人,监督人可以是亲友、律师等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机构。

“对于办理公证的当事人,我们会充分告知相关风险与权责,也主动对接医疗机构、银行、社保等单位,打通意定监护协议未来落地的各个关节,探索公证书落地使用的可行性。”银川市国立公证处负责人张文娟表示。

然而,记者采访发现,意定监护落地仍存在不少现实阻碍。一方面,意定监护涉及抢救决策、财产处置等重大事项,很多人顾虑重重,不愿担任他人的意定监护人。另一方面,宁夏暂无官方意定监护登记核验平台,医院、银行、不动产登记部门难以核实协议的合法有效性,实务中经常不予认可。

业内人士表示,各类机构出于意定监护周期长、法律关系复杂等原因,参与配合意愿普遍不高,也抬高了群众办理意定监护的成本。意定监护体系建设无法单靠公证、律师等行业推进,需要法院、民政、金融、不动产、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多方协同。目前宁夏在跨部门协同机制搭建方面仍处于空白状态。

多方探索 何以为依

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家事法律的律师,宁夏朔方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何丽银表示,意定监护落地主要面对“三道坎”。

第一道坎是配套细则“慢半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对于意定监护仅作原则性规定,但医疗机构、金融机构缺乏操作指引;第二道坎是执行监督“缺抓手”,失能后,谁来监督监护人是否尽责?目前全靠道德约束。“我代理过一起案件,监护人擅自变更老人的养老院标准,还挪用存款,而法院指定社会组织监督时,对方已失联近半年。”何丽银说。第三道坎则是公众认知“温差大”,多数人对非血缘监护心存顾虑。

对此,何丽银建议,细化“菜单式”公证,公证处应针对医疗、财产、人身照料等场景推出授权清单,让当事人逐项勾选“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避免模糊表述引发争议。同时,引入“第三方监督人”,聘请律师、社工或专业监护组织作为监督方,定期回访、审查账目,并约定每年提交履职报告,一旦发现违规即可申请撤销监护资格。此外,推动行业“白名单”共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指引,明确医疗机构、银行认可意定监护公证书的法律效力,并建立监护备案信息库,方便窗口即时核验。

张文娟告诉记者,意定监护目前面临着“三重困境”,即观念之困、协议之困和执行之困。有的人忌讳谈及生死,对这项制度心怀抵触;没有常态化的监督机制,可能导致损害被监护人利益的情况发生;目前我区医疗机构、金融机构对意定监护文件的认可度参差不齐。“我们也遇到过一些难处理的情况,比如公证处为老人办妥意定监护公证,但老人突发脑梗时,医院为防止发生医患纠纷仍坚持要家属签字,意定监护协议成了一纸空文。”张文娟说。

张文娟建议,广泛宣传意定监护制度,让百姓听得懂、敢问津,倡导“生前预嘱”与“意定监护”的组合规划。同时,公证机构作为履行证明职能的法定机构,可以逐步推出精细化的示范文本,引导当事人将医疗决策、日常照护标准、财产单笔支出上限等列入协议附件,通过“公证+”的综合服务,提前将遗嘱执行人、监护监督人等角色嵌入协议体系。

“目前,我们也在尝试引入专业的社会组织、律所作为第三方监督主体或主动担任监护监督人,下一步将积极联系民政部门、社区和养老社会组织,为当事人推荐具备资质、信誉良好的职业监护人或公益监护组织。”张文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