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牛女士咨询:我父亲80岁了,近期提出再婚,作为子女,我担心父亲去世后房产被继母分走。父亲称,可以写份遗嘱把房子留给我。请问遗嘱怎么写才能确保有效?继母作为居住人,一旦在父亲去世后拒绝搬出,我该怎么办?
宁夏大远律师事务所律师马晓玲答复:牛女士父亲的安排在法律上是可行的,但有两个关键点必须理清:第一,遗嘱确实能决定房子的归属。这套房属于老人的婚前个人财产,他有权立遗嘱把房子留给子女,再婚配偶无权分割。第二,遗嘱和居住权是两码事。房子归子女,继母“住在里面养老”不是口头约定就行。如果她没其他住处,又照顾牛女士父亲多年,法院可能酌情保护她的居住利益。最稳妥的做法是,让父亲和新任妻子单独签订书面居住权协议,并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登记,这样既保障了老人晚年有人陪伴,也避免了日后的遗产纠纷。(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