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赵磊)记者8月18日从自治区数据中心获悉,我区于8月1日起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实施方案》,进一步打通数据壁垒、激活“数据富矿”潜能、壮大数据生态,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和强劲的创新动能。
方案明确,我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采用整体授权模式,构建管理机构、实施机构、运营机构相互分离、协同高效的运行机制。由自治区数据局作为管理机构,自治区数据中心作为实施机构,通过公开遴选确定运营机构。数据开发实行“一场景、一申请”管理,既简化市场准入流程、降低制度成本,又牢牢守住数据安全与合规利用底线,探索形成低成本、可复制、高效率、具有宁夏特色的授权运营路径。
“制定实施方案,就是为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立规矩、建机制、定路径。”自治区数据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方案瞄准公共数据供给不畅、流通受阻、应用不活、安全薄弱等现实难题,在坚守数据安全前提下推动公共数据依法合规开发,实现“供数有依据、用数有渠道、开发有支撑、安全有保障”。
根据方案,我区将构建起“条例+办法+方案”三位一体闭环制度体系,从顶层设计、权责划分到操作流程、安全监管全链条进行规范,确保授权运营有法可依。深入开展“政策入园、数据进企、服务上门”活动,广泛收集企业诉求,实行以场景定数据、以需求促供给,推动数据开发商靠前参与数据治理,让数据开发更贴合市场实际。此外,建立运营机构考核评价与动态退出机制,保障公共数据供给、流通、利用、使用全过程安全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