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市民丁女士询问:我的月薪8000元,但就职企业仅依照当地最低缴费基数为我缴纳社保,我想维权又怕被开除,请问我有什么可行的维权途径吗?
北京市盈科(银川)律师事务所律师白洋答复:该企业此举属于违法行为。社保缴费基数需按员工税前应发工资核定,不能由企业自行决定。丁女士薪资远超缴费下限,企业低基数缴费属于“不足额缴纳”,会造成员工日后养老金、医保报销、失业金等待遇受损。
若丁女士选择维权,建议先复印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当地社保App可查),保留证据。随后前往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税务部门实名投诉,督促企业补齐社保缴费差额。法律保护劳动者举报行为,用人单位不得借此开除员工;如若违法解聘,员工有权索要双倍经济赔偿金。
(跑腿记者 马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