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宁夏日报

不该拿的钱退了

日期:07-17
字号:
版面:       上一篇    下一篇

漫画 李雪

“这笔钱我确实不该拿。”日前,在银川市金凤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当事人杨某在调解协议上签字,长舒一口气。她主动承诺退还此前违规通过医保基金报销的1.3万余元医疗费,与侵权方就2.7万余元全部医疗费用,依照事故责任划分达成赔偿协议。

事情要从几个月前说起。那天,杨某下班骑行三轮电动车,途中与陈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交管部门认定双方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事故造成杨某受伤住院,医疗费花了2.7万余元。事发后,陈某未先行垫付医疗费用,杨某自身经济拮据,情急之下,她在就诊时没有说明受伤的真实原因,让医保基金先行支付了1.3万余元。

伤情痊愈后,杨某认为自身受伤是对方肇事引发,医疗费理应由陈某承担,便向金凤区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员万向妮接手后,把法条摊开,一笔一笔算细账。

“陈大姐,法律规定很明确。医保基金是用来保障基本医疗需求的,不是给交通事故‘兜底’的。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不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只有在侵权人不支付或无法确定时,医保才能先行垫付,但垫付后,追偿权归医保经办机构,而不归受害人。”万向妮翻开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逐字逐句解释,“也就是说,杨大姐已经报销的那1.3万余元,按照法律规定是需要由你按照责任比例承担一部分。”万向妮又对杨某说:“您如果不退还已经报销的医保部分费用,就是‘双重获利’了,这违反损失填平原则。如果这么做,不仅不诚信,也涉嫌违法。”

起初,杨某心中仍有不解:“医保我年年按时缴纳,出了事为啥不能报销?”

万向妮打了个比方:“如果人人都这样,该由肇事者承担的费用却让参保人的‘救命钱’来买单,那医保基金这个‘蓄水池’不就漏了吗?”

坐在一旁的金凤区司法局局长王琼接过话,语气温和地说:“大姐,民法典和社保法划定的这条红线,其实是在保护每一个人。诚信退还,不仅是做人的本分,更是法律义务。”

调解室里安静了片刻。杨某低头看了看那份医疗费清单,又抬头看看墙上挂着的“公平公正”锦旗,想通了。“说得没错,这笔报销款理应退还。医保基金是大家的‘救命钱’,我不能因为自己一时困难,就让所有参保人替我背这个包袱。”

陈某听闻杨某主动退缴医保费用后也当即表态,愿意按照同等责任比例,承担杨某全部医疗费对应的赔偿份额。

最终,双方协议达成:杨某退还医保报销的1.3万余元,陈某按责任比例赔偿杨某所花费的相应医疗费用。

走出调解室,王琼对记者说:“民法典落地实施后的这几年,越来越多的群众通过具体案例认清法律边界。人民调解不是‘和稀泥’,而是把法的精神、道德的约束,变成老百姓听得懂、愿意做的家常话。守住医保基金的‘诚信关’,守住的是公平,更是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