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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宁夏日报

让飞鸟自由翱翔

日期: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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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吴忠市红寺堡区某枸杞种植基地,为规避鸟类啄食果实带来的经济损失,在未取得相关部门审批许可的情况下,违规架设了高度1.5米至2米之间的细密围网。而该围网不仅材质坚韧、网眼细密,还带有深兜设计,一旦接触,飞行中的鸟类极易被缠绕、挂住,还会因无法挣脱而死亡。“我们到达现场后,发现涉案围网上还有麻雀、乌鸦等鸟类的尸体,其中部分鸟类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6月17日,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杨永刚回忆道。

针对发现的问题,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要求督促违法行为人拆除围网,对辖区内类似违法行为开展全面排查,依法严肃查处,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加强日常巡查,防止违规围网等问题反弹。检察建议发出后,相关行政机关高度重视,枸杞种植地内220米违规围网全部拆除完毕,行政机关还同步向全区枸杞种植户及其他果农发布通告,要求全面排查并自行拆除类似违规防护装置。为确保整改实效,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同步开展跟进监督,“我们实地回访进行现场核查,确认问题均已解决。”杨永刚说。

近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厅发布的野生鸟类保护典型案例中,这起由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鸟类野生动物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

2025年起,我区检察机关与司法、林草等部门联合开展鸟类保护专项行动,明确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及其制品等5个方面监督重点,构建“行政执法+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格局,实现对鸟类等野生动物的全方位保护。

依托与水利、生态环境、林草等行政机关建立的“河长+检察长+警长”“林长+检察长”等协作机制,深化开展“检察蓝”守护“林草绿”等专项行动,推进湿地保护,守护野生鸟类生存环境。其中,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自治区林草局推动全区全覆盖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创建宁夏黄河湿地野生鸟类检察公益诉讼联合保护救助示范区等“一示范区四基地”,并积极构建“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格局;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与民航宁夏监管局签署《关于加强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共护宁夏民航安全的意见》,组织多部门会商,督促采用声音驱鸟、生态隔离等规范的“防鸟”设施,有效减少了鸟类穿越,既保障了航空安全,又保护了鸟类生存环境。

除聚焦野外栖息地保护外,我区各地检察机关坚持办案与普法并行、惩治与溯源并举,紧盯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非法寄递等隐蔽性违法行为,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从源头上筑牢保护防线。

2025年10月,固原市原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排查发现一起违法收购、驯养野生动物案件:高某某通过网络等渠道,先后购买14只绿颊锥尾鹦鹉、4只太阳锥尾鹦鹉、1只蓝黄金刚鹦鹉、2只八哥和1只渡鸦,并在其经营的商铺饲养出售。经固原市林草部门委托专业鉴定机构鉴定,查获的鸟类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和“三有”野生动物。原州区人民检察院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将查获的22只鸟送往专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中心救护。同时,检察官还深入社区、村组、农贸市场等发放征集违法线索通告,在重点区域张贴野生动物保护公告等,让群众了解保护鸟类的重要性。

“在办理案件的同时,我们将监督触角延伸至行政执法和行业监管末端,逐步构建起‘行政执法监督+检察公益诉讼’协同保护野生动物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破坏野生鸟类资源现象。”中卫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部分快递企业存在非法邮寄野生鸟类的问题,该检察院立案调查,并督促相关行政机关加强对寄递企业运输珍贵野生动物行为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