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还让朋友“顶包” 宁夏一男子“李代桃僵”终获刑
驾驶证已被吊销,竟还敢开车上路,撞人后非但不施救,反而当场与同车人互换座位、交换衣物,妄图让朋友“顶包”脱罪。近日,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交通肇事案宣判,被告人马某甲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
事发当晚,马某甲的驾驶证早已被吊销,却仍心存侥幸驾车行驶。途中,他不慎撞上步行路人杨某某,致其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身亡。交警部门认定,马某甲负事故主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马某甲自知无证驾驶必将面临严惩,竟当场指使同车人马某乙与自己互换座位、交换衣物,合谋向民警谎称马某乙是驾驶员。马某乙碍于情面,一时糊涂答应下来。二人订立“攻守同盟”,在民警初次到场时一致提供虚假陈述。
然而,随着杨某某伤情恶化并最终离世,巨大的心理压力让二人先后向警方如实供述了冒名顶替的真相。
办案检察官审查发现,马某甲并非初犯,2024年6月、2025年3月,他曾两次因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却屡教不改,短时间内再次无证上路,酿成惨祸,情节恶劣。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公诉意见,判处马某甲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冒名顶替的马某乙也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检察机关提醒,驾驶证吊销期间严禁驾车,交通肇事后找人“顶包”属于逃逸行为,只会罪加一等,“顶包”者也难逃法律追究。安全驾驶,才是对自己和他人负责的唯一选择。(丁博颖 鲁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