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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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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宁夏日报

一纸公证护亲缘

日期: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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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县公证处工作人员(左)为老人办理公证业务。

“拿到公证书的那一刻,我悬着的心落地了。”5月25日,在永宁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门口,王某攥着一份公证书说。

事情要从3年前说起。那时,王某和丈夫协议离婚,约定孩子由男方抚养。日子平静地过了3年,直到最近,她听说前夫即将组建新的家庭。孩子在新家庭里能过得好吗?会不会受委屈?思前想后,她找到前夫商量,想把孩子接到自己身边抚养。前夫爽快地同意了。

可当他们带着孩子去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时,民警告诉他们,抚养权变更需要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来确认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变更的合法性。前夫一听就急了,埋怨王某没问清楚就拉着他跑冤枉路,骂骂咧咧地走了。王某只好一个人来到永宁县公证处求助。

接待她的公证员朱淑玲至今记得王某当时的样子:“她很焦虑,生怕这事办不成。”朱淑玲耐心听完她的讲述,当即告诉她:这事能办,民法典的精神就是尊重个人意愿、保护弱者权益。变更抚养权,只要双方自愿、有利于孩子,法律就会支持。

当天下午,王某又把前夫劝了回来。两人带着身份证、离婚证、原离婚协议书和孩子的出生证明,来到了公证处的接待室。朱淑玲没有急着办手续,而是分别和两人单独聊了半个多小时。她反复确认一个问题:变更抚养权,是不是你们真心实意的决定?前夫说:“我马上要结婚了,孩子跟着我确实不如跟着他妈方便,我也想通了,这样对孩子好。”

确认双方意愿真实后,朱淑玲为他们拟定了《变更抚养权协议书》。这份协议不只简单写了“孩子归女方抚养”,还细致约定了两件大事: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探视权怎么行使。“很多家庭矛盾都是因为当时没说清楚,后来扯皮。”朱淑玲说,“我们多做一步,孩子以后就少受一次伤害。”

当王某拿到那份盖着公章的公证书时,她紧紧握住朱淑玲的手,连说“谢谢”。

这看似只是一桩日常的家事公证业务,却折射出民法典实施6年来基层治理的深刻变化。从“离婚了孩子跟谁”到“怎样对孩子最好”,从“自己说了不算”到“我的孩子我做主”,法律正在以更加柔软、更有温度的方式走进百姓生活。

永宁县公证处负责人黄雅莉告诉记者,像这样的家事公证,他们每年要办理上百件。民法典实施6年来,基层法治力量用一次次耐心的倾听、一份份严谨的公证书,把纸面上的法条变成了老百姓实实在在的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