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指出,“实施新时代立德树人工程,促进思政课堂和社会课堂有效融合”。这一重要部署为新时代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指明了方向。为适应思政课建设“守正创新、提质升级”的发展要求,应着力创新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充分发挥其对教学成果的检验和反馈功能,进而不断提高思政课的针对性和吸引力。
构建多方参与的评价主体队伍,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客观性。在评价主体方面,需构建各级党委(党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学生、家长等共同参与的多元队伍,切实落实《建议》中“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对思政课建设起重要领导作用,亦是关键评价主体,需综合评估思政课建设是否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是否同步推进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是否契合教育强国及宁夏教育强区建设总体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是思政课教学主体,需立足宁夏教育发展实际,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全面掌握本校思政课教学情况,客观评估教学成效是否符合本地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发展目标。教师可通过互评、自评等方式,系统研判思政课在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等核心目标上的达成情况,全面总结教学中的优势与不足。学生可依托教师评教、匿名问卷、课堂反馈等方式传递意见并提出个性化授课建议。家长作为协同育人的重要参与方,可通过家长会、线上调研、家校共育座谈会等形式,结合孩子在家庭中的行为表现,反馈思政教育家校衔接成效,提出贴合学生成长实际的优化建议。
搭建系统完备的评价内容框架,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全面性。评价内容方面,需严格对标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推动人的全面发展”要求,坚持知识掌握、能力培养、价值塑造相统一。评价需同步注重知识、能力、价值等维度综合考察,既评估学生对党的创新理论的理解程度与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也关注其爱国情怀、责任担当等价值素养培育成效,同时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融入效果纳入评价,避免“一刀切”“唯分数论”。评估不能局限于课堂,更要将依托宁夏六盘山红军长征纪念馆、将台堡革命旧址等本地红色资源开展的“行走的思政课”纳入评估重点,精准衡量其在强化学生革命文化认知、厚植家国情怀等方面的实践成效,注重对思政课教学质量进行动态化、全程性、多元化评价。
创新多元融合的评价方法体系,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科学性。评价方法方面,需坚持过程性与结果性评价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评价相结合,这也是落实《建议》“完善教育评价体系”要求的具体实践。过程性评价侧重“学得怎么样”及“如何学得更好”,结果性评价侧重“最终学到什么”及“达到什么水平”,二者结合方能全面有效评价学生的学习与发展状况。《建议》提出“深入实施教育数字化战略”,为评价方法创新提供重要支撑,可依托数字化手段拓宽过程性评价渠道,精准捕捉学生课堂表现、自主学习过程、实践活动参与度等动态信息。定量评价通过统计数据衡量教学效果,强调客观性与科学性,如学生满意度调查数据、教学成果量化指标、数字化平台学习行为数据等。定性评价则依据非数值化信息解读教学过程与成效,侧重主观性与人文性,如课堂教学案例分析、师生访谈记录、“行走的思政课”实践反思等。
完善及时有效的评价反馈机制,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的精准性。评价反馈是使评价结果转化为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动力的最后一环,也是使思政课育人成效持续优化的关键一步。反馈建议需注重时效性、精准性、针对性、客观性与隐私性。思政课教学质量评价旨在发现问题、对症下药,促进教学提质增效,发挥其启智润心、培根铸魂的作用,因此,必须摒弃“为评而评”的形式化倾向,合理运用评价结果构建有效的闭环式反馈机制。针对积极正向的评价结果,应深入总结提炼相关教学实践中的优秀经验与创新方法,通过校内推广、经验分享等形式予以表扬宣传,最大化释放评价的积极导向效能。对于评价结果一般或较差的情况,需秉持客观理性态度看待,深入剖析背后存在的教学设计、内容呈现、互动方式等方面的问题,结合授课教师的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改进措施,将负面评价转化为完善思政课教学的重要依据,从而有针对性地破解教学难题,稳步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
(本版稿件均来自宁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