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指出,“负有法治宣传教育职责的部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地区、行业、群体的法治需求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鼓励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支持运用新平台新技术新产品和无障碍方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数字化时代,精准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需顺应智能化、数字化的技术发展趋势,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和方法,依托网络大数据进行精准化普法,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大而全”向“精而准”转变,为民众提供有温度、有力量、有品质的法治服务,提升民众的法治体验感、获得感。
精准识别民众法治需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前瞻性。数字化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可依托大数据技术的挖掘和分析优势,精准识别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掌握法律法规运行情况,为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指导,做到有的放矢。其一,精准调查、收集民众有关法治需求信息。以民众的需求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出发点,深入了解民众法治困惑,倾听民众法治心声,急民众之所急,解民众之所忧。为全面掌握民众的法治需求,可依托网络大数据智能调查分析技术,采集民众的法治需求,整理成法治宣传教育需求清单。例如,可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场景设置二维码问卷调查,通过扫码参与方式扩大调查的广泛性;也可在合规的前提下通过爬虫技术抓取网络中的法治数据,汇集民众普遍关注的法治热点和法治需求;还可通过政府法治网络平台收集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的法治数据,准确识别案件当事人普遍存在的法治困惑和法治难点。其二,精准识别法治宣传教育对象。我国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全体公民,但基于职业、年龄、区域、性别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对象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不同。为精准识别民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因时因地制宜,需要依托公安、民政、教育等政府部门的数据资料,借助网络科技对不同群体建立分门别类的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库,并实时动态更新。其中,要重点突出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两类群体。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动全党全国一起努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上不断见到新成效。可见,领导干部作为关键少数,其自身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事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局,影响着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的治理水平。青少年作为我国法治建设的有生力量和接班人,正处于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其法治意识与法治信仰直接关系到我国法治建设的水平。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对诉讼参与人、行政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宣讲,把案件、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的公开课,规范公权力运行。要以学校为单位,推进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构建融合互促的学校家庭社会协同体系,建立内容精准全面的法治数据库,开展网络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法治文化繁荣发展。其三,精准抽取和筛查法治宣传教育数据。大数据技术收集的法治数据种类庞杂、数量众多,如微信、微博、网站等网络平台上存有海量的法治信息,部分自媒体、公众号上也有大量涉及法治宣传的内容或作品。但基于传播途径及目的差异,部分法治信息杂乱无序,甚至与国家主流价值观相背离。为使法治网络大数据来源真实可靠、规范连续,需要对其进行筛查和清洗,将庞杂的数据转化为易于分析的结构和类型,再进行过滤和筛查,剔除与法治宣传教育关联性不大、与国家法律要求相违背的数据。当然,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思想性、法治性、教育性相融合的工作,在筛查和清洗过程中,应遵守法治宣传教育的内在逻辑,以民众的切实需求为导向,提炼有价值的法治数据。
精准推送法治服务,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智能化时代,法治宣传教育可以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根据民众行为偏好、职业、年龄、民族、性别、学历等要素,构建涵盖场景、时间、空间的多维精准“法治画像”,实现分众化、具象化的法治宣传,为民众提供个性化、差异化的法治服务内容,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大水漫灌”转向“精准滴灌”,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其一,构建智能化的法治数据库,为民众提供智能法律服务。可以根据不同法治宣传教育受众对象的法治需求,汇集涵盖民众日常生活的个性化法律法规数据库,并按照家庭、婚姻、劳动、不动产、医疗、交通等领域的法律热点难点进行归类,本着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为民众提供智能搜索、智能咨询、智能推荐的法律服务。其二,依托“法治画像”,推送定制化法治服务内容。网络大数据可以根据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对受众对象进行“法治画像”,精准推送个性化、差异化的法治内容。且随着民众反馈、互动的深入,智能化系统可建立一个专属于个人的法律服务套餐,为个人提供定制化、点单式的法律服务,打破法律知识与普通民众之间的壁垒,使法治宣传教育由“被动式”向“交互式”转变,让民众由法治宣传教育对象变为法治宣传教育主体。其三,创新新媒体传播渠道,打造多元化数字传播平台。坚持“开放+共享”理念,整合线上数据资源,吸引更多优质资源进入法治宣传教育领域。充分利用数字媒体打造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一站式“智慧普法”平台,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为一体的全媒体法治宣传教育传播阵地,构建立体式、多层次、全方位的法治宣传教育传播平台。例如,北京市委网信办与百度“文心一言”人工大模型合作推出“京小e”普法智能体,为民众提供24小时精准便捷的智能法律服务;天津市委网信办创新性地将“AI短剧”与网络法治主题相结合,通过AI技术打造特色普法IP,为民众带来全新的普法体验。
精准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效果,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效性。当前,民众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需求已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正是适应民众法治需求转变的重要举措,但精准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并非“一推了之”,还离不开对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的评估评价。将大数据技术贯穿于事前的法治需求识别、事中的法治内容推送等环节,也能够依托智能算法分析评估法治宣传教育的指标体系,为量化评估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可能性。其一,精准化设计法治宣传教育评估指标,建立全方位、立体化的评估体系。首先,将自我评估、第三方评估、民众评估、专项评估有机结合,在自我评估的基础上,加大民众评估,同时引入第三方评估,让民众充分参与到法治宣传教育社会实效的评估中,确保评估结果的客观性、广泛性、专业性及公信力。在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可根据受众对象的特定行业、特定年龄、特定区域开展专业化评估。比如,针对领导干部、司法、监察等国家公务人员的评估,针对少年、青年等未成年人的评估等。其次,线上线下评估相互衔接。线下通过问卷调查、投诉反馈、现场访谈等方式量化法治宣传教育指标;线上依托大数据技术分析法治宣传过程中的需求信息、互动信息等留痕数据,将法治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主体等软任务转化为硬指标,推进法治宣传教育清单化管理。其二,精准化跟踪法治宣传教育评估指标。通过大数据技术追踪法治宣传教育评估参数、指标体系,对法治宣传教育全过程进行动态监测,提供可视化的自动预警机制,及时反馈发现的问题及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升法治宣传教育量化评估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为改进和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提供数据支撑。
(作者单位:上海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教育部2022年度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研究专项:“上海红色法治资源融入‘思想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及资源库建设研究”〈编号:22JDSZK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