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月英是第一位宁夏籍女英烈。”近日,自治区党委党史研究室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兰晓宏向记者讲述了巾帼英雄张月英的革命事迹。
1909年,张月英出生于甘肃省平远县(今宁夏同心县)豫旺堡一个贫苦农民家庭,旧社会阶级压迫与奴役使她从小饱受生活艰辛,由此萌发了反抗封建剥削压迫、争取翻身解放的思想。
1936年6月,西征红军解放了豫旺堡。红军广泛宣传党的抗日救国主张、启发和提高群众参加革命的觉悟,使张月英认识到红军是帮助穷人翻身解放、能带领群众过上好日子的革命队伍,只有跟着红军才能看到希望。参加革命后,她出色地完成了党组织的各项任务,不久光荣加入了中国共产党,成为陇东革命根据地第一批妇女骨干。
1937年3月,担任县、陕甘宁边区妇女领导后,张月英把全部精力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她经常走乡串户开展宣传鼓动,讲解革命道理。她常说:“不能光解放自己的思想,还要解放自己的手脚。封建社会让我们妇女梳髻头、缠小脚,不但绑着我们的头和脚,还伤害了我们的身体,使我们痛苦难忍,寸步难行。我们要解放自己,就要把髻发剪掉,把裹脚放开,减少痛苦,走向社会。”经她这么一说,得到了很多妇女的理解与支持,她们不但剪了发、放了脚,打破封建束缚,还积极参加各种集会和抗日支前活动,赢得了群众信任。
1938年4月12日深夜,环县土匪头子赵恩忠派股匪缪富录、耿开邦带领150余人,包围驻河莲湾的县党政机关,然后发起猛烈进攻。危急关头,张月英背起马秀兰(县委书记刘昌汉妻子)突围。脱离包围后,忽听马秀兰说还有一个文件包落在房间,她斩钉截铁地说:“党的文件决不能落入敌人手中!”然后,毫不犹豫地返回。当找到文件正准备出门时,匪徒们冲进院内,连开数枪,张月英不幸中弹牺牲。后红二团第五大队一连将敌击退,而血染的党的文件依然被紧紧抱在她的怀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