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齐美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秀荣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俊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命:
齐美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秀荣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宁丽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高俊梅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