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刘毅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花静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家全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学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刘毅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花静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徐家全为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李学华的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