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 曾宪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何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小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焱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张晓霞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任命:
曾宪斌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何莉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
陈小宁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焱为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
免去:
张晓霞的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