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李恒)记者9月9日获悉,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等四个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规定》。管理规定共11章73条,聚焦麻精药品采购、储存、开具、使用、回收、销毁等关键环节,细化完善了各项管理要求。
药用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是我国依法依规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具有临床诊疗必需和易产生依赖性成瘾性的双重属性,其安全合理使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社会和谐稳定。
管理规定有哪些特点?一是将适用范围由药用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扩大至全部药用类麻精药品(包括药用类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和第二类精神药品)。
二是细化了医疗机构内部管理体系和培训考核要求,完善了药房、麻醉科、手术室等重点科室管理,以及回收销毁、安全应急等工作机制。
三是增加了知情同意相关规定。为未成年人开具麻精药品处方,需取得其监护人书面知情同意。
四是积极发挥信息化在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理中的作用。促进依托数智技术加强医疗机构麻精药品全流程管理,提升管理效能。
据悉,管理规定将于2026年10月1日起实施。
新华社北京9月9日电(记者唐诗凝)记者9日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组织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了《燃料电池电动汽车 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已形成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近年来,在示范城市群带动下,燃料电池商用车、中重型货运车辆批量投入运营,车辆应用场景拓展至高速公路、城市道路等各类公共交通环境,车辆运行工况日趋复杂。为适配大规模商业化的安全管控需要,亟需以强制标准确立最低安全准入底线。
记者了解到,70MPa高压储氢、加氢通信等新技术逐步装车应用,车辆实际运行中暴露出热机工况氢气排放、加氢交互功能等方面新问题。原推荐性标准部分技术条款滞后于产业技术迭代,缺少部分工况下的硬性约束。
据介绍,本次修订针对整车氢气排放、车载氢系统、加氢通信功能等关键安全要素完善技术指标,将经过验证的成熟安全技术要求上升为强制底线,引导企业统一安全设计逻辑,补齐整车涉氢安全短板。
燃料电池电动汽车安全要求 强制性国标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