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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
二十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提升基层监督能力,这标志着我国纪检监察工作在新时代进入了更加注重监督工作落地实效、更加聚焦基层、更加依靠科技的实质推进阶段。然而,在传统治理技术手段下,面对我国统一多元的社会治理现状,纪检监察工作始终面临难以逾越的空间困境与信息壁垒。对此,中央强调要“注重科技赋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这不仅是技术层面的革新,更是监察理念与治理模式的深刻变革。
传统地方监察的制度遗产与空间困境
中国古代地方监察制度经历了漫长的发展演变,形成了独特的制度传统。明代给事中制度作为传统监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左右亲信,专主察听”的职能定位,反映了传统大国治理中中央对地方监察的深切焦虑。给事中既要作为强化君权的亲信之臣,又要肩负儒家谏官“以道事君”的文化使命,这种双重角色结构揭示了传统监察权运作的根本矛盾——如何在广袤的疆域内,克服信息传递的衰减与扭曲,实现中央对地方的有效监督。
历史的镜鉴表明,传统监察的最大困境在于信息不对称与空间壁垒。地方权力运行的信息往往局限于当地,中央难以实时、全面地掌握地方治理的真实状况。这种“天高皇帝远”的空间困境,使得监督往往滞后、被动,甚至流于形式。正如明代给事中虽有监察之权,却难以穿透地方官僚体系的层层阻隔,最终导致监察效能大打折扣。这种历史局限性,直到数字技术的出现才迎来根本性突破的可能。
当代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的构建,本质上是对传统监察制度困境的突破性回应。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明确指出,“加快完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促进数字技术与纪检监察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是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质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数据共享机制的建立,使得跨越地理空间的即时监督、全景监督成为可能,从根本上改变了传统监察依赖“人治”和物理流动的局限,实现了从“平面监督”向“立体监督”、从“事后监督”向“全程监督”的范式转变。
数据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监督空间的全域覆盖
传统监察中,“信息孤岛”是制约监督效能的核心瓶颈。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数据壁垒,使得监督如同“盲人摸象”,难以形成对权力运行的全面认知。数字纪检监察体系通过建立一体化数据资源中心,制定统一的数据采集、治理、共享标准,打通横向与纵向的数据壁垒,汇聚形成高质量的“数据湖”。这种数据共享机制,使得监督不再是碎片化的片段拼凑,而是能够对权力运行进行全景式扫描、靶向式聚焦。
数据共享的核心价值在于构建“全国一盘棋”的监督格局。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权力运行数据得以在同一平台上汇聚、比对、分析。这种“一库汇聚、全域共享”的模式,使得监督信息实现了跨地区、跨层级、跨部门的高效流动,传统“信息孤岛”被有效打破,监督的时空限制被根本性突破。正如相关研究指出的,“数据生态的核心价值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的权力认知框架——当所有权力运行的数据都按照同一标准汇聚、同一逻辑分析、同一尺度评判时,地方保护主义和‘权力保护伞’便失去了赖以生存的‘灰色地带’”。
数据穿透突破“空间壁垒”,实现权力运行的全程留痕
传统监察中,权力运行往往存在“盲区”——在物理空间上不可及或难以触及的地方,监督往往形同虚设。数字技术通过数据穿透,使得权力运行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节点都处于可追溯、可核查的留痕状态。通过对海量数据的比对、碰撞和关联分析,监督机关能够从异常数据中“找线头”,以数据关联锁定“利益链”,精准揭开腐败行为的“隐身衣”。
数据穿透的价值在于打破了传统监察中“空间即壁垒”的逻辑。过去,地方保护主义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权力运行的信息被“封闭”在当地的空间范围内,形成了监督难以触及的“飞地”。如今,通过统一的数据标准与治理规范,中央和上级监督机关可以直接穿透地方的空间壁垒,实现对权力运行的实时监测和动态掌握。这种“穿透式监督”不仅提升了监督的精准度,更从根本上压缩了权力寻租和腐败滋生的空间,使得“隐性腐败”“微腐败”无处遁形。
数字赋能实现“事前预警”,提升监督的主动性与时效性
传统监察往往以事后惩戒为主,即在腐败行为发生、造成损失后才进行查处,难以在权力异化初期进行有效干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通过建立科学的监督模型和预警机制,实现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预警”的根本性转变。依托大数据资源中心的基础数据,通过设置权力运行管理、大数据分析预警等功能模块,按照“权力节点数据+算法规则模型”的路径,开展大数据筛查比对和嵌入式监督,能够主动发现潜在的廉洁风险隐患。
这种“事前预警”机制的建立,使得监督不再是“亡羊补牢”,而是能够“防患于未然”。通过设定科学的预警阈值和分析规则,系统能够在异常行为发生的初期即发出预警,提醒监督机关及时介入,防止小错酿成大祸。这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的监督模式,不仅提升了监督的时效性,更体现了对干部的严管厚爱,最大限度压缩了腐败现象的生存空间,推动了监督理念从“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的深化拓展。
数据共享机制的确立,为破解传统大国治理中的空间困境提供了突破性的解决路径。通过打破“信息孤岛”、穿透“空间壁垒”、实现“事前预警”,数字纪检监察体系为地方治理的监察范式更新提供了坚实的技术基础与制度支撑。这不仅是对传统监察制度的继承与发展,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举措。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持续深化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必将为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提供更加有力的科技支撑与制度保障。
【作者系广州大学法学院、广州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讲师;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大一统”视域下封建国家地方监察权配置演变研究》(项目编号:21BFX035)的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