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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小区可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

日期: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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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日报二版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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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天水《帮您问》栏目组好!
  我们是麦积区埠南路23号供销社小区居民。本小区为上世纪80年代修建的预制板二层楼房及砖木平房,至今已有40余年房龄。因小区建设初期自来水管道未铺设至埠南路片区,长期以来,小区居民只能取用汽车运输公司四队自备井水,或前往隔壁中国银行外接水房挑水生活。数十年来,小区排水设施不完善、用水极为不便,且一直未配套供暖、供气设施。恳请栏目组帮忙咨询,我们小区能否纳入老旧小区改造范围?     ——网友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的留言已收悉。栏目记者就您反映的问题,先后联系麦积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麦积区住房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核实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答复如下:
  首先,平房建筑不在老旧小区改造纳入范围。经核查,该小区此前从未提交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申请。若小区居民有意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可由小区物业、所属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居委会提交书面改造申请,经逐级审核通过后,方可纳入旧改范围。其次,根据《甘政办发〔2020〕102号》文件相关规定,暖气、天然气新增改造内容,不在老旧小区法定改造范畴内。
  感谢您的留言,欢迎您继续关注新天水《帮您问》栏目,祝您生活愉快!
   天水市融媒体中心群众工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