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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蔚军平】为强化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秩序管理,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保障群众出行安全,秦州公安分局决定自5月11日起至6月20日,在全区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车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整治结束后,将建立健全常态化巡查管控机制,实行长效治理、常态监管。
据了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此次专项整治对象涵盖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及非标三轮、四轮电动车。整治范围覆盖秦州区全域所有道路及公共场所。重点整治无牌无证、不按规定悬挂号牌、逆向行驶、闯红灯、驾乘不佩戴安全头盔、违法载人、驾驶非法改装及非标超标车辆、未按规定投保交强险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按照相关法规要求,符合国家标准的摩托车、电动车须依法登记上牌后方可上路行驶,严禁无牌、套牌、假牌车辆驶入道路;驾驶电动自行车须年满16周岁,驾驶电动摩托车须年满18周岁并取得相应准驾资质,严禁无证驾驶;自2025年10月31日起,已悬挂备案登记号牌的两轮、三轮、四轮电动车及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得上道路行驶;不符合国标、无法办理登记的非标电动车(含违规三轮、四轮老年代步车),严禁上路通行;驾乘人员须按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严禁违规载人,严禁驾驶改装、拼装摩托车及电动车;摩托车、电动车须靠道路右侧顺向行驶,不得占用机动车中间车道,严禁争道抢行、随意横穿道路。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守法出行,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