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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天水融媒记者裴婷婷 张雷】天水市立足本地实际,积极探索构建“预防为主、基层为重、调解为先、仲裁高效、裁审衔接”的多元化争议处理新格局,有效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2025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0.92%,仲裁结案率100%,未发生因争议处理不当引发的重大群体性事件。
我市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置于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大局中谋划,以制度化建设引领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市已建成多层次调解组织176个,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维权平台作用初步显现。这与我市既有的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仲裁制度改革等系列举措紧密衔接、相互支撑,共同构成了系统完整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体系,推动基层调解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强化争议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常态化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进工地”活动,广泛宣传劳动法律法规。落实普法责任制,推行典型案例推送、仲裁建议书等制度,引导用人单位依法合规用工、劳动者依法理性维权。在仲裁、监察立案窗口增设普法宣传功能,从第一接触点提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法律认知。同时,主动对接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提供用工管理“法律体检”服务。建立劳动关系风险动态监测预警机制,聚焦重点群体和主要争议类型,分级分类建立风险台账。对于重大苗头性问题第一时间响应,协同劳动关系、劳动保障监察、工会等部门联动处置,最大限度将风险化解在基层。
不断健全多层次、广覆盖、规范化的调解组织网络。目前,我市已建立覆盖市、县(区)两级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并在市城投公司、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开展调解组织建设试点。在乡镇(街道)依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设立调解中心,融入基层治理网格。推进“一站式”劳动保障维权服务平台建设,实现人社系统咨询、调解、仲裁、监察等“一门受理、一站办结”。创新调解方式,打破科室、单位壁垒,整合内部资源,构建高效协同工作模式,提升调解成功率和协议履行率。
着力在提升仲裁质效和公信力上下功夫,并与调解工作紧密衔接。推进仲裁机构规范化建设,深化仲裁办案制度改革,切实帮助劳动关系双方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同时,持续优化仲裁办案流程,加强与法院的常态化沟通,提高仲裁裁决的权威性和可执行性。主动融入“三调联动”工作机制,加强对调解组织的业务指导,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丰富争议化解渠道。对经调解组织调解达成的协议,依法进行仲裁审查确认,巩固调解成果,畅通调解不成案件进入仲裁的渠道,确保程序顺畅衔接。
通过上述举措的系统推进,天水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基层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有效发挥,全市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