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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案情:王某为增加网络流量杜撰剧本并拍摄系列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吸引1000万余人观看,获得10余万点赞和3万多条评论,视频内容给公众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其行为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人民法院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依法判处王某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
典型意义: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互联网虽然为信息传播提供了便捷的平台,但网络空间同样受到法律的约束。任何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受到相应的处罚。本案的判决反映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的严重法律后果,也提醒广大网民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要时刻牢记自己的法律责任,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的秩序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