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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融媒记者 裴婷婷 张雷
日常生活中,总会遇到各种不如意的事情,一旦肆意妄为、任性冲动,便有可能引发严重后果。今天,我们就要聊的是一个看似“小打小闹”实则后果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寻衅滋事”。
去年暑期,村民张某因其所在村与邻村之间就修建山门时的占地问题发生纠纷,部分村民恶意歪曲事实,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实视频。随后,又在村微信群内发表过激言论,煽动村民情绪,并纠集本案其他嫌疑人在内的30余名村民在公众场合聚集、起哄滋事,随意撕扯、殴打他人。闹事持续两个多小时,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及多名在场人员不同程度受伤,社会影响恶劣。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经审查认为,张某等人为发泄情绪、借故生非,纠集多人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导致多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该案经法庭审理,三名被告人均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部分被告人在面对煽动时,降低对自身过激行为和情绪的约束,丧失明辨是非的能力,无视法律和社会秩序,拉帮结派,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最终使自己跌入犯罪的深渊。”天水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张蓓表示。
张蓓指出,当与他人发生冲突、合法权益受损时,可以通过举报、诉讼、申诉等合法途径解决,任何维护自身利益的行为都应在法律框架内进行。聚众扰乱公共秩序、乱打乱抢,不仅无助于问题解决,还可能触犯法律。
张蓓介绍,寻衅滋事罪主要包括: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以及在公共场所故意起哄闹事,制造混乱的情形。
“在遇到上述这些情况时,我们应当及时报警,妥善保存证据,如若受伤应尽快就诊。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陈述案发时的事实,配合查验伤情,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张蓓说。
法治社会的进步,需要每个人的参与。张蓓提醒,全民守法,不仅仅是遵守法律,更是要理性表达、依法维权。每个人的权益都值得保护,但解决问题更需要理性与法治,可以通过如协商、诉讼、司法援助等方式推动问题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