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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日期: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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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吕天军 胡玉虎】为杜绝提前采收导致的果品品质下降问题,切实维护花牛苹果品牌声誉和果农收益,天水市果业产业化办公室、市果树研究所于8月12日联合发布《2025年天水花牛苹果适期采收指导意见》,对全市各区域花牛苹果采收时间作出明确规定。  往年,部分果农和营销商为抢占市场先机,提前采摘未成熟果实,导致含糖量不足、涩味重、口感差的果品流入市场,直接影响了花牛苹果的品牌形象和整体收益。今年,相关部门依据气象数据,结合果树物候期特点及果园管理实际,组织专家研判后形成了科学的采收标准。指导意见明确,适期采收需满足三项核心指标:一是果实生长天数,不同区域适宜采收期距盛花期平均约145天(正负10天);二是果实成熟度需达到果面全红、带轻微香气、果肉呈黄白色、果柄易分离、种子变黄或褐色;三是可溶性固形物含量不低于12%。  从今年气候来看,花牛苹果生产期内,去年冬季气候正常,初春气温偏低使萌芽期较去年推迟7天;开花至幼果期虽受大风沙尘及干旱影响,但光温条件总体适宜,果实膨大期气候总体有利。预计8—9月气温偏高、降水略少,成熟期与去年基本持平。  针对不同生产区域,指导意见细化了鲜销花牛苹果的采收时段:麦积区伯阳镇、元龙镇等海拔1000米以下区域,不得早于8月30日;麦积区马跑泉镇、社棠镇等海拔1000—1100米区域,不得早于9月3日;秦州区太京镇、藉口镇等海拔1200米左右区域,不得早于9月8日;秦州区中梁镇、皂郊镇等海拔1200—1400米区域,不得早于9月14日;麦积区渭南镇、中滩镇等海拔1400—1600米区域,不得早于9月18日;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武山县咀头镇等海拔1600米以上区域,不得早于9月24日。贮藏保鲜用花牛苹果采收时间可适当提前3—5天。  目前,各县区果业部门已加强技术指导,通过宣传引导果农适期采收、顺价销售,并规范客商及电商企业交易行为,凝聚各方力量共同守护花牛苹果的品质与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