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 2022年9月12日,原、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被告将自有的某小区房屋以60万元的价格出卖给原告。原告已向被告支付48万元购房款,剩余12万元购房款经双方约定,待原告取得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后支付给被告。原告履行支付购房款义务后,将该房屋装修、占有并使用至今。2023年12月,涉案房屋具备办理房产证登记手续条件,后经原告多次联系被告,要求其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均被拒,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诉至法院。 收到案件材料后,承办法官研判发现该案事实清楚,具备庭前调解可能,于是主动出击,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反复做双方思想工作,让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最终促使双方当事人就相关事项达成一致,握手言和并签署调解协议。 通过调解的方式不仅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而且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赵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