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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3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日期: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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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通过交叉执行,高效执结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有效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2020年8月,陈某与李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李某将位于兰州市城关区的一处房屋出售给陈某,陈某向李某支付首付款80万元,双方约定了各自的违约责任。后来,双方因购房尾款支付及解押过户事宜产生纠纷,陈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双方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李某返还陈某购房款80万元,并支付违约金2.14万元。  同时,李某也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向李某支付利息、违约金、占有使用费并赔偿房屋差价损失、中介费用等,法院判决陈某支付违约金8万元。  陈某诉李某的案件生效后,陈某申请了强制执行。在原法院执行过程中,当事双方矛盾尖锐,除案涉房屋外被执行人再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继续执行难度较大,后经指定管辖,指定该案由武山县人民法院执行。武山县人民法院立案后,与原执行法院就执行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并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执行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了解到,双方都负有违约责任,且因该房屋买卖都有损失,矛盾较大。李某表示因陈某违约,自己现在损失较多,无法返还陈某的购房款及违约金,且案涉房屋因贷款抵押给了银行,也无法进行买卖。陈某表示,违约原因并非自己一人造成,且因未支付李某的违约金,现在自己也被原审法院采取了强制措施,成了“老赖”。  为打破案件执行僵局,执行法官全面分析案情、及时研判、因案施策,多次线上线下沟通,走访银行、房管部门等,向双方解释各类解决方案优劣。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陈某替李某偿还案涉房屋在银行的剩余贷款,银行解除了抵押,房屋顺利以物抵债过户给陈某。涉及陈某另案执行的案件,李某也在原审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交叉执行作为一种新型执行模式,通过整合不同区域、部门的资源和优势,打破地域限制,促进信息共享,有效提升了执行的精准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