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陈娟】为支持从高校院所面向工业企业选派科技专员,打通高校院所与企业的合作通道,根据省科技厅《甘肃省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甘科高规〔2022〕3号),近日,市科技局出台了《天水市科技专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分为六章节18条,主要包括总则、管理机构与选派条件、职责任务、选派程序与管理、支持措施与考核评价和附则六个方面内容。《办法》中进一步明确了市、县区科技局为科技专员的管理机构,明确了入驻企业和科技专员应满足条件;明确了科技专员、派出单位和入驻企业职责;明确了科技专员选派采取“双向选择”和“定向选派”两种方式;明确了科技专员最长不超过三年选派时间;明确了支持科技专员的工作经费和对科技专员的考核要求。 《办法》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天水市强科技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积极性、主动性,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攻克关键核心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培育发展壮大新质生产力,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