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蔚军平】近日,武山县人民法院滩歌法庭成功调解了两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诉讼标的额达1.5亿余元。这两起案件的成功调解,有效维护了企业合法权益,节约了诉讼成本和司法资源,实现了双方当事人的“双赢”。 2021年12月,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原告武山县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甘肃某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告将位于武山县某住宅小区的部分工程发包给二原告承建。主体工程完工后,原、被告通过建设工程进度书对建设工程进行了结算。结算后被告支付给二原告部分工程款,尚欠工程款1.5亿余元未支付,催要未果后,原告便将被告起诉至武山县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为同一家企业,因此决定对两起案件同时进行处理。承办法官认真查阅案卷理清矛盾症结,了解到二原告与被告之前一直合作较好,且双方均有和解意向后,立即组织双方到法院进行“面对面”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从两企业的合作关系和长远利益发展方面着手,承办法官主动释明法律关系,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及对双方的影响,帮助寻求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最终双方就还款金额及期限达成了一致意见,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