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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3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日期: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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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债权人去世,是否还需继续还款?债权人的家属应如何追偿?来看看甘谷县人民法院磐安法庭调解的这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  2013年张某以资金困难为由,向王某提出借款20000元,约定利息为一年2600元。之后王某因病去世,王某的妻子作为其配偶依法继承该债权。王某的妻子多次向张某催还借款,张某认为自己是从王某处借的钱,王某已经去世,即“人死债消”,所以,对于王某妻子催要钱款一事,总以各种理由推脱。  明明是把钱借给了张某,难不成这钱就此打了水漂?为追回借款,王某的妻子将张某诉至甘谷县人民法院。  受理案件后,办案法官了解到本案债权债务关系明确,王某去世后,其妻子依法可以继承债权,并向张某主张权利,于是积极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法官明确告知张某,债权人去世后,其继承人可以行使债务追偿权的法律规定,并不存在“人死债消”。起初,张某并不配合,在法官一遍遍地释法明理下,张某意识到了自己不履行法律义务的后果,表示同意还款,但目前经济拮据,希望宽限还款日期。  看到张某态度的转变,原告也提出免除利息,只要求偿还本金,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为尽快让原告的合法权益得以兑现,办案法官及时督促张某履行还款义务。近日,在法官的见证下张某主动偿还了欠款,这起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债权人死亡,继承人可以提起诉讼;诉讼中原告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参加诉讼;申请执行前权利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执行;执行中申请人死亡,继承人可以申请变更自己为申请执行人……总之,‘义务’不能‘打算盘’,积极履行才是正道。”办案法官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