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甘谷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亲兄弟之间的故意伤害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法官巧妙调解,促使双方既解了“事结”,又解了“心结”,促进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 大李与小李是亲兄弟,二人土地相邻,但因田埂地界问题长期存在矛盾。某日,两兄弟在各自田地里干活时,再次因地埂问题发生争吵,并进一步发生肢体冲突,小李使用拳头、铁锹等将哥哥打伤。 派出所、检察院先后对二人多番进行调解,但双方互不相让,矛盾纠纷一直未能化解。随后,公诉机关以小李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大李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办案法官考虑到,本案中两人是亲兄弟,血浓于水,如果就案办案,不仅不利于修复亲情,甚至可能激化双方矛盾。于是,法官多次对两人进行调解,但因积怨太深,调解始终没有实质性进展。 为化解矛盾纠纷,法官决定“溯本求源”,既然纠纷因地埂而起,那就深入田间一探究竟。原来,两兄弟家的土地相邻,一条窄窄的地埂作为界限,地里种植农作物后,有些农作物因长得太高而影响另一家庄稼,为此矛盾不断。法官查看现场,了解事情起因后,认为地埂纠纷只是“事结”相对易解,难解的是双方的“心结”。 法官就地埂界限问题先向双方提出可行性建议,建议双方在地埂两旁各自地里栽种一垄韭菜,韭菜作为一种常见的蔬菜,不会长得太高影响庄稼,来年春季又会长出新芽,双方既可以“割韭菜”食用,也可以长期让韭菜作为地埂的界限。然后,以拉家常的方式与兄弟二人聊起一起成长的经历,以此唤醒亲情,二人皆湿润了眼眶,法官在此时适时引导双方冰释前嫌。 在不断努力下,兄弟二人都意识到了自己的问题,表示今后会兄弟和睦,不再为这些小事伤害兄弟情谊。最终,双方一致采纳了法官提出的种植韭菜的建议,并达成赔偿协议且现场履行,案件的民事部分得到圆满解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因民间纠纷引起,具有自首、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的从轻、减轻等量刑情节,可依法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小李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