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近日,在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国家司法救助金发放现场,被害人李某连声向办案检察官表示感谢。 被害人李某因一起案件而丧失部分劳动能力,造成重伤二级。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该案中发现,李某生活无法自理,后续治疗费用高昂,生活举步维艰。了解到这个司法救助线索后,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办理。 经调查发现,李某原本靠务工维持自己的日常生活。案发后,他无法劳动,无经济收入来源,因后续治疗及康复支出费用高昂,至今生活仍无法自理,且案件中的被告人在监狱服刑,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李某也没有收到任何赔偿。 为缓解李某家庭面临的困难,清水县人民检察院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李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45000元,同时根据李某家庭的实际困难,协调有关职能部门,进一步拓展救助深度,开展多元救助。 近年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以“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多元救助”为抓手,强化横向一体化配合,围绕重点案件进行线索排摸。强化内外一体化协作,主动加强与县乡村振兴、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妇联等部门联系,建立数据共享机制,归集易致贫返贫户、退役军人、困难妇女儿童等数据1万余条,近5年对19名涉案困难当事人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发放司法救助金60.2万元。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与10部门联合出台《清水县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办法(试行)》,助推“输血式”司法救助和“造血式”社会救助深度融合,合力推进实施综合帮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