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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日期: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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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版:日报二版       上一篇    下一篇

-->   □王惠玲  8月26日,《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印发。其中明确提出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教育惩戒权,支持教师积极管教,同时要求学校和有关部门要依法保障教师履行教育职责,并依法惩处对教师的侮辱、诽谤、恶意炒作等言行,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显然,《意见》的出台,无异于“把戒尺还给了老师”。近年来,关于教师惩戒权的讨论不时引发社会的关注和热议,从早前让老师“放下戒尺”的呼吁,回归到“把戒尺还给老师”的呼声,这一转变不仅反映了社会对于教育理念的深刻反思,也彰显了教育政策在与时俱进中的自我修正与完善。  在“尊重学生个性,禁止体罚”的呼声最高时,教师被要求放下手中的“戒尺”,转而以无限的耐心和爱心去感化每一位学生。然而,过度的宽容与放纵,却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教育的权威性与严肃性,让部分学生误以为可以无视规则、挑战底线。在此背景下,重申教师的教育惩戒权,不仅是对教育秩序的维护,更是对学生健康成长的负责。  《意见》的发布,正是对当下教育所面临问题的积极响应。同时《意见》中除明确要维护教师合法权益,支持教师积极管教之外,还明确了教师可使用的惩戒方式和方法,其中包括点名批评、赔礼道歉、书面检讨、课堂内罚站、课后教导、额外公益服务等。这些举措,无疑为教师重塑师者尊严、明确权责提供了有力的规则支撑,也为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的策略指明了方向。  当然,在“把戒尺还给老师”的同时更要注意的是,惩戒并非目的,只是手段。教育的最终目的,是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因此,在赋予教师教育惩戒权的同时,更应强调其科学性与规范性。一把戒尺,应当是让学生懂得畏惧与尊重的象征,而非简单粗暴的暴力工具。教师应以博大包容的胸襟面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通过耐心细致的引导和帮助,最终让学生认识并改正自己的错误和不足。  新的学期已经开始,老师和学生也都重新处在一个新的起点上。对于家庭和社会来说,为教师营造一个良好的执教环境,依法保护好教师的个人权益,才能让教师得到应有的尊重与理解,才能让老师更加踏实自信地站在讲台上,用教育的光芒照亮学生的未来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