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自醉驾入刑以来,“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已深入人心,大家都深刻认识到醉酒驾驶的危害性。那么,如果前一晚过量饮酒后,第二天还可以开车吗?来看看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因“隔夜酒”引起的危险驾驶罪案件。 2024年3月3日晚上10时左右,张某和朋友在一酒吧饮酒,次日早上8点左右从酒吧驾驶车辆离开。回家路上,张某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张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酒精含量为119mg/100mL,之后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抽取血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80.36mg/100mL。 “隔夜酒”是否也算醉驾?办案法官表示,类似案例秦州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过多起,其实判断是否构成醉驾的关键不在于饮酒行为是否“隔夜”,而是要看被告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醉酒驾驶认定标准是在80mg/100mL及以上。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以张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面对处罚,张某后悔不已,表示一定引以为戒,要以自己的例子警示身边人。 “现在很多司机都能做到当天喝酒不开车,但有时一不小心就会走入‘隔夜酒’的误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性别、体重、年龄、身体素质等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即使饮酒量相同,休息时间相等,个人的代谢速度不同,酒精检测结果也是不一样的。所以,应该给酒精分解多留点时间,不要因此造成遗憾。”办案法官提醒,睡醒不等于酒醒,希望老司机正视“隔夜酒”的危害,不要心存侥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