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医院是救死扶伤的地方,前来就医的患者本就遭受着病痛的折磨,然而有些黑心小偷,却将自己谋财的黑手伸向了这些患者,给他们带来了更多的痛苦。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在医院盗窃病人及亲属财物的案件,男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23年6月17日凌晨1时许,王某在某医院病房,盗得病人周某及家属手机2部。几个月后,王某又来到某医院的陪护大厅和病房,盗走手机5部。2023年12月19日,王某被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本案中,王某盗窃数额已达4090元,且选择在医院对病人及其亲友实施盗窃,社会影响恶劣。而王某曾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符合从重处罚情形。据此,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同时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 法官提醒大家,医院是特殊场所,人流密集、人员复杂,市民在医院就诊出入时,要提高警惕,不要让罪犯有机可乘。同时,在医院这种公共场合,大数额现金不要暴露在别人面前,皮包、手机等贵重物品不要随意放置,最好随身携带。住院患者应尽量将自己的物品存放在柜子中,不要在床头随意摆放,一旦发现物品被盗,应立即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