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讯 近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零距离”参与清水县人民法院开展的现场执行专项行动,依法对一起土地腾退交付执行案件现场进行全程监督。 清水县某镇两村村民委员会与天水市某公司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案,历经一审、二审判决,确定天水市某公司向两村村委会支付土地流转费,并以可以继续耕种为标准,自行拆除地上附着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履行期限届满后,天水市某公司未履行义务,清水县某镇两村村民委员会向县法院申请执行,县法院作出对该涉案土地强制腾退的决定。在对该土地腾退交付执行中,县检察院派员对此次强制腾退执行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活动前,检察官认真查阅案件判决书,详细了解案件执行情况,确保执行工作规范透明,执行活动依法有序。执行过程中,检察干警在执行现场,对财产交付进行见证监督,推动执行案件有序进行,更好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检察机关参与法院现场执行监督,不仅是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更体现检察机关民事检察工作质效,更好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下一步,清水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民事执行监督职能,深化法检两院联动协作,保证执行案件规范透明,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共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