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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天水日报

日期: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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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3版:日报三版       上一篇    下一篇

-->   本报讯【新天水·天水日报记者裴婷婷 张雷】恋爱期间外出旅游,选择了在目的地租赁汽车,但分手后,租车押金却让昔日爱侣对簿公堂。近日,秦州区人民法院天水郡法庭审结了一起委托合同纠纷案件。  2022年12月,当时还是男女朋友关系的焦某与李某,在外地旅行时一同租赁汽车一辆。当日,焦某通过支付宝交纳押金5万元。12月29日,李某前往租车公司收取了退还的5万元押金。  2023年,焦某要求租车公司退还押金,租车公司表示已经退还给李某。焦某认为,租车公司在李某没有出示任何代收押金授权手续的情况下,私自将车辆押金5万元退还,造成自己至今未取得租车押金,租车公司应当继续承担退还车辆押金的义务。  在被租车公司拒绝后,焦某以不当得利为由,将租车公司作为被告、李某作为第三人,共同诉至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  2023年10月,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作出一审民事判决,判决驳回原告焦某的诉讼请求,并告知其另诉。2024年,焦某再次将李某诉至秦州区人民法院,诉求李某退还租车押金5万元。  秦州区人民法院通知李某到庭后,李某认为两人当时是男女朋友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委托与受托的关系。双方在相处中,焦某从未主动提出返还这5万元。因此,她认为双方存在赠与和被赠与的关系,金钱的赠与是不可撤销的,那么租车押金已经属于自己所有,不应当返还。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出具的生效民事判决书,可以认定李某与焦某已形成了事实的代理关系,且委托事项已经完成。按照法律规定,李某对处理焦某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即租车押金5万元,应当转交给委托人焦某。  “本案中,李某以货币‘占有即所有’强行占有焦某的财产,这违背了该项法则的法理初衷,因为‘占有即所有’并不能否定金钱货币的返还原物请求权。”办案法官表示,李某与焦某并非夫妻关系,双方之间并不具备夫妻间的家事代理权限。所以,在焦某并未向李某出具明确委托代理权限或事后追认的情形下,李某仅以金钱“占有即所有”处分焦某财产便于法无据。最终,法院判决李某返还焦某5万元的租车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