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陶玉琼)近日,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发布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表彰全国模范法院和全国模范法官的决定。我省的镇坪县人民法院被授予“全国模范法院”称号,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审判员陈晶、洛南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周梦琳被授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近年来,我省各级人民法院和广大法官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为服务保障厚植党长期执政的政治根基、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业绩显著、堪为楷模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其中,镇坪县人民法院积极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信息化,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设立国心法官工作室,做实擦亮集“多元解纷、司法宣传、法律咨询、实践教育”四大功能于一体的多元解纷品牌;陈晶审判成绩优异,其审理的新疆雪山果园食品有限公司诉西安彩虹星球文化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案入选“中国法院50件典型知识产权案例”;周梦琳推动建立秦岭红豆杉司法保护基地和秦岭南麓林业碳汇赔偿协作机制,获评“中国生态文明奖先进个人”称号。
“此次表彰对进一步推动全省法院和法官干警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凝聚实现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力量,推进审判工作现代化具有积极的示范引领作用。”省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邓方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