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杨 焦梓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健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体制机制进行部署,提出“加快形成同新质生产力更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促进各类先进生产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集聚,大幅提升全要素生产率。鼓励和规范发展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基金作用,发展耐心资本”。新质生产力是以创新为主要驱动力,具备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特征的先进生产力质态,它由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而催生。金融作为生产要素分配与调节的重要机制,对于生产力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具有重要影响。应满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多元化融资需求,增强金融供给的精准性与针对性,打好金融赋能“组合拳”。
陕西应立足产业发展特色与需求,围绕新一轮秦创原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西安“双中心”建设等,分层制定差异化金融服务政策,为科技领军企业、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专精特新企业提供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服务,打造“科技—金融”生态圈,持续深化金融与科技创新的有机融合,为我省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金融“活水”。
完善金融支持创新发展政策体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构建同科技创新相适应的科技金融体制,加强对国家重大科技任务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完善长期资本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引导与服务保障等机制,多渠道引导金融资源流向发展新质生产力的相关领域,为处于孕育孵化阶段的原始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活动提供动力支持,增强金融支持高水平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一是要构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科技金融能从资金链的角度支持原始与颠覆性科技创新,推动“科技—产业—资金”深度融合。通过科技金融为产业搭建服务平台、构建产品载体,解决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等问题,提高产业转型后的集聚效应,增强产业融合创新的能力。二是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框架。聚焦陕西特色科创资源,完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的支持政策,为科技创新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促进资金、技术、人才、项目等创新资源有序流动和相互耦合,建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三是建立健全财政金融政策联动机制。陕西省应加快打造先进制造、现代能源、文化旅游、战略性新兴产业万亿级产业集群,强化财政金融联动,探索建立科创企业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创新财政专项资金运用方式,进一步提升金融机构服务科技型企业的意愿和能力。
完善金融服务现代产业体系机制。培育壮大长期资本、耐心资本,对新质生产力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在新质生产力发展过程中,面临着投资规模大、期限长、沉淀成本高等问题。长期资本可突破传统生产力发展路径依赖,通过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金融体系等路径,完善供给机制,为未来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提供长期精准与全方位的资金扶持。一是要持续完善耐心资本投融资生态建设。应持续关注传统行业转型优化升级,联合省内各大链主企业成立产业并购基金,以行业整合消除产能过剩为主要特点,推动传统制造业优势领域锻长板,提升全产业链竞争优势。应通过优化对科创企业的资助和扶持机制,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做好创新成果的专利保护工作,引导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投资创业投资,打通科创型企业与传统型企业交流合作的“最后一公里”。二是提升普惠金融服务质效,助力乡村振兴。陕西各金融主体要持续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做好普惠金融这篇大文章,加强对涉农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振兴示范镇等重点主体的支持,助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三是要夯实长期资本基础设施。充分发挥政策性银行的资金与运营优势,加大中长期资金支持力度,运用科技创新再贷款等结构性货币政策,实现政策性金融服务与商业性金融服务的有效配合。同时,努力优化授信模式并更好地匹配科技企业估值特征,建立科创企业信用评价机制,围绕新兴产业与未来产业需求,做好长期资本服务。
创新金融服务,推动资本要素向发展新质生产力聚集。一方面应推动金融服务模式创新。创新金融服务模式,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并提供一站式服务,发挥金融资源集聚效应,为科技领域企业提供更加灵活和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企业在不同层次和不同阶段的融资需求。要增强金融助力新质生产力的精准性与针对性,推动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提质升级、由势转能。另一方面应拓宽金融产品范围。拓宽金融产品范围,可通过提供贷款、保险、担保等多样和灵活的金融产品,覆盖科技领域企业在不同阶段和不同方面的资金需求。各金融主体应持续推进特色化金融产品创新,围绕陕西重点产业链,加大对集成电路、工业母机、医疗装备等陕西科技领域产业链的支持。合理设置贷款期限,优化贷款流程,为科创企业提供稳定、长期的资金支持,助力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根据科创企业的特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等担保方式,推动科技创新领域资本要素集聚效应加速形成。
作者单位:西安外国语大学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