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巍
从张载的“六有”“十戒”,到吕大钧的《吕氏乡约》,彰显着中华民族精神的一脉相承。
张载是北宋理学创立者之一,也是关学宗师。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王夫之评价张载在中国儒学史上的地位,称其“上承孔、孟之志,下救来兹之失,如皎日丽天,无幽不烛,圣人复起,未有能易焉者也”。“四为”“六有”“十戒”以及《东铭》《西铭》是张载为后世留下的丰厚的思想文化遗产。
张载15岁时护送父亲灵柩回籍途中,在汉中勉县拜谒武侯祠,从武侯遗风中感悟修身之道,写下了著名的“六有”,即“言有教,动有法,昼有为,宵有得,息有养,瞬有存”。意思是说话应有教养,行动应有规矩,白天要有所作为,晚上应静思心得,休息时必须保养身体与气质,在瞬息之间也要有收获存养。
张载后来在眉县横渠安家。作为关学的创始人,张载一生的大部分精力用于著书立说和教书育人。他极其重视对家族子弟及学生的道德礼仪教育。对家族人员,张载制定了家规家训,规范他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除了“六有”,张载还提出“十戒”:戒逐淫朋队伍,戒好鲜衣美食,戒驰马试剑斗鸡走狗,戒滥饮狂歌,戒早眠晏起,戒倚父兄势轻动打骂,戒喜行尖戳事,戒近暱婢子,戒气质高傲不循足让,戒多谗言习市语。这些戒条,至今仍有现实意义。
张载继承和发扬了孔子的教育思想,在关中兴教,以德育人。在“六有”“十戒”的基础上,张载还提出了更高的道德规范要求,特别是《东铭》《西铭》。“尊高年,所以长其长;慈孤弱,所以幼其幼”“不愧屋漏为无忝,存心养性为匪懈”“富贵福泽,将厚吾之生也;贫贱忧戚,庸玉汝于成也”……这为后世子孙确立了立身处世的行为准则。
京兆蓝田(今陕西蓝田)人吕大钧和张载为同科进士。吕大钧得知张载学识渊博,便拜张载为师。他将张载所传授的理念融会贯通,躬行儒家“仁爱”,以“教化人才,变化风俗”为己任,并将所学知识用到日常生活中,制定了《吕氏乡约》,推行礼仪,改变了以往“礼不下庶人”的传统。
《吕氏乡约》以“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为纲要,并通过相关细目加以具体化。在“德业相劝”中,明确了“德”的内涵,“谓见善必行,闻过必改,能治其身,能治其家,能事父兄,能教子弟,能御僮仆,能事长上,能睦亲故,能择交游,能守廉介,能广施惠”,也明确了“业”的范围,“谓居家则事父兄、教子弟……在外则事长上、接朋友、教后生”,并提出“同约之人各自进修,互相劝勉”。所以称“德业相劝”。
在“过失相规”中明确“谓犯义之过六,犯约之过四,不修之过五”。“犯义之过”包括酗博斗讼、行止逾违、行不恭逊、言不忠信、造言诬毁、营私太甚。“犯约之过”包括德业不相劝、过失不相规、礼俗不相成、患难不相恤。“不修之过”包括交非其人、游戏怠惰、动作无仪、临事不恪、用度不节。同时提出“同约之人各自省察,互相规戒,小则密规之,大则众戒之……其争辩不服与终不能改者,皆听其出约”。就是说,小的过失单独劝诫一下,大的过失要正式通告,要公开认错,若始终不改,则自行退约。
“礼俗相交”把传统礼仪与乡邻日常生活相结合,对乡间婚丧嫁娶、迎来送往等日常生活礼仪加以规范。“患难相恤”是强调在遇到水火、盗贼、疾病、死丧、孤弱、诬枉、贫乏时,邻里之间要尽其所能相互帮助。“礼俗相交”明确“长于己二十岁以上,在父行者”为尊者,“长于己十岁以上,在兄行者”为长者,并约定“凡少者幼者于尊者长者,岁首、冬至、四孟月朔辞见贺谢,皆为礼见”“凡见尊者长者,门外下马,俟于外次,乃通名”。
“患难相恤”部分有言,如遇水火灾害,“小则遣人救之,甚则亲往,多率人救,且吊之”。遇乡人有疾病,“小则遣人问之,甚则为访医药,贫则助其养疾之资”。扬善抑恶、扶正祛邪、和谐邻里、淳化风俗是《吕氏乡约》的核心要义。
《吕氏乡约》是实践关学“身体力行”良好作风的一个典范之作。只是《吕氏乡约》在关中推行没有多久,北宋就被金人所灭,《吕氏乡约》没有再延续下去。南宋时,理学家朱熹发现《吕氏乡约》并考证出作者是吕大钧,据此编写了《增损吕氏乡约》,使《吕氏乡约》重又闻名于世。明代,乡约被大力提倡和推广,杰出思想家王阳明“参酌蓝田乡约,以协和南赣山谷之民”,制定了《南赣乡约》,在南安、赣州一带推行。
时移境迁,为建设美好家园,蓝田县继承《吕氏乡约》的优良传统,订立《蓝田新乡约》,并在全县广泛开展“立乡约塑民风”活动,着力把乡规民约融入乡村治理。从张载的“六有”“十戒”,到吕大钧的《吕氏乡约》,再到今天的《蓝田新乡约》,中华民族的精神基因一直在赓续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