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会议同意省人大财经委和常委会预算工委审查结果的报告,决定批准2023年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