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旭)9月22日至23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深入市级有关部门、部分区县政府、开发区,对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在执法检查组全体会议上,检查组听取了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情况的汇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医保局、未央区、蓝田县、西咸新区、高新区书面汇报有关情况。随后,执法检查组深入市级有关部门、部分区县政府和开发区,采取听取汇报、资料核查、座谈问询、实地抽查等方式进行集中检查。
本次检查主要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紧扣政府及有关部门法律责任,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座谈交流、查阅资料、查看政府和部门网站、查阅备案资料、实地抽查、预算联网监督数据比对等方式,重点检查学习宣传与制度落实、预算全流程管理、财政管理重点领域、预决算公开备案与监督等方面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约束财政权力运行、保障公共资金安全的根本性、基础性法律,素有“经济宪法”之称。开展执法检查,是市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是推动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重要手段,也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回应群众关切的具体体现。
执法检查组表示,市政府及各部门、各区县、开发区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市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基本建立,预算管理制度持续完善,绩效管理不断加强,债务风险得到有效防控,但依然存在预算编制不够规范,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仍需加强,绩效管理质效有待提升,基层预算管理基础还要进一步夯实等问题。希望通过此次执法检查,总结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全市财政预算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