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医保局发布DRG、DIP付费3.0版分组方案,明确对高血压、糖尿病保守治疗、骨科取钉等158个成熟常见病、简易手术,在同一统筹区内实行基层病种“同病同付”。这项新政的核心是抹平不同等级医院的医保结算价差,同一个病例手术,三甲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做完,医保基金给医院“结账”的标准不再厚此薄彼。
过去像取钢板、疝气修补、肛周手术这类成熟项目,基层医疗机构并不是设备、技术完全做不了,而是做多了不挣钱,稍有风险又担不起。以往医保按医疗机构等级差异化结算,基层医疗机构收治同样病种,投入的诊疗流程、人力成本一点不少,拿到的“结账”却更低。当盈利空间有限,还要承担相应的医疗风险,久而久之,基层自然缺乏主动承接的动力。患者本可在基层就解决的常见病,最终只能选择到上级医院,既浪费优质医疗资源,也增加了群众的就医成本。
而同病同付,精准破解了这一制度痛点。通过统一医保基金结算标准,让基层开展规范诊疗、成熟手术能够获得合理收益,有效缓解“干得多、赚得少”的局面,从经济激励上调动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承接常见病、多发病的积极性。
不过,理顺医保结算标准,只是激活基层医疗活力的第一步。基层多年的诊疗能力短板,不可能一朝一夕补齐。不少基层医疗机构长期疏于手术实操、人才储备不足、设备配套有限,即便有了政策红利和收益空间,依然存在不敢收治、能力不足的现实问题。单纯依靠医保调价,无法直接解决基层医疗的能力短板与风险隐患。
这也意味着,同病同付只是改革的起点,而非终点。政策松绑释放了基层医疗的发展空间,而后续的能力建设、质量管控才是决定改革成效的核心。这就要求各地在实行新政时,不能简单照搬国家清单、搞“一刀切”式推进。要结合所在区域基层医疗机构的人才储备、设备条件等,因地制宜筛选适配病种,杜绝超出能力范围盲目开展诊疗。如果一味追求政策落地速度,盲目放开收治权限,很容易出现“收益到位、能力缺位”的情况,反而埋下医疗安全隐患。
同样,在此过程中,基层医疗机构要主动补齐自身长期存在的能力短板。对照国家清单逐条梳理,缺人才的抓紧引进培养、缺设备的加快更新配置、缺技术的积极对接上级医院,把“有没有条件治”的“账”算在前头。
医保改革不能只算基金节约的经济账,更要算群众就医的安全账、质量账。同病同付打破了基层医疗的制度困境,而持续的能力升级、严格的质量管控,才能真正激活基层医疗活力。唯有让政策激励与能力建设双向并行,才能真正把医保改革红利转化为群众实现家门口高质量就医的实在福祉。
(蒋莉芬)